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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辦理勞保局各類給付難不難?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只要民眾把握其中關鍵的注意事項,給付款或補助金包你手到擒來。
大家都知道勞保局是勞、農漁民的保護傘,總是在民眾最需要的時候伸出援手,隨著時代的進步勞保局給付項目也愈來愈多元化,以下我們特別以勞保、農保及職災勞工保護三大業務,透過案例的方式,告訴民眾常見申請各項給付手續及注意事項,只要您符合條件,千萬別放棄自己的權利;權利不主張,可是會睡著喲! 
勞保→ 提供勞工生、老、病、死、殘與職災醫療等六大項保障
自從健保開辦以後,過去被勞工朋友視為唯一依靠的勞工保險漸漸被忽略,其實勞保的功能與保障並沒有因健保而消失,不過礙於版面我們只針對職災醫療、傷病、殘廢給付進一步說明。 
職災醫療給付 
案例
A:羅先生在內湖一家高科技擔任第一線作業員,某日在工作地點受傷,被緊急送往醫院急救,此時羅先生可以申請勞保的職災醫療給付嗎? 
Q:一般勞保分為普通事故保險及職業災害事故保險,不過自健保開辦後普通事故之醫療給付轉由健保局辦理,勞工保險則繼續承辦職災醫療給付,因為羅先生是「因工受傷」符合申請條件,則可申請職災醫療給付。 
    當勞保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緊急就醫時,應持勞保職災診療單(分門診單、住院申請書兩種)和健保卡及身份證件就診;若因故未帶職災診療單,則於辦理掛號就診時,請先聲明具有勞保職災身份,於繳費領取收據後,七天內補送職災診療單到醫院,就可以向醫院申請退費;若是無法在七天內補送單據,可向勞保局申請核退該筆自墊之醫療費用。


傷病給付→分為普通傷病及職業傷病

案例2
A:有一天王先生在家中洗澡,因為沒有站穩在浴室滑了一大跤,家人緊急將他送醫,發現左腳骨折必須住院治療,出院後也必須療養一段時間,暫時不能上班,此時他符合傷病給付申請資格嗎?

Q:根據勞工保險法的規定,勞工朋友不一定要因工受傷才能請領傷病給付,普通傷害或是疾病住院,在「住院期間」因為沒有領得原有薪水,從住院不能工作的第4日起,可以申請普通傷病給付,以王先生的情況符合申請條件。
案例
A:謝大媽某日在下班時,從公司返回家中的途中發生車禍受傷,此時謝大媽是否可以申請職業傷病給付?
Q: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且未有「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18條情事(如:非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未領有駕駛車種之駕駛執照駕車,受吊扣期間或吊銷駕執照處分駕車,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違規闖紅燈,闖越鐵路平交道,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吸食毒品、迷幻藥或管製藥品駕駛車輛,駕駛車輛違規行駛高速公路路肩,駕駛車輛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車輛,駕駛車輛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等),可按「職業傷害」申請勞保傷病給付。 
以謝大媽的情況如符合上述職業傷害規定,且因此不能工作期間未取得原有薪資在治療中的話,則從不能工作的第4天開始就可以請領勞保傷病給付了。 

殘廢給付 
案例4 
A:老王罹患僵直性脊椎炎導致駝背,經過一年治療後,仍然無法恢復,此時老王可以申請殘廢給付嗎? 
Q:老王所患僵直性脊椎炎經治療1年後,由X 光片顯示有明顯骨折、脫位,且脊柱活動範圍喪失三分之一以上或遺存畸形者,得於醫師診斷殘廢之日起2年內,檢具殘廢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地區教學醫院以上之健保特約醫院出具之勞工保險殘廢診斷書以及治療終止後所攝脊椎正、側面x光片,經由投保單位於殘廢給付申請書蓋章証明後向勞保局提出申請。若被保險人仍在治療中,症狀尚未固定時,請不要申請殘廢給付。 

農保→ 提供生育給付、殘廢給付與喪葬津貼 
為了達到照顧農民、安定社會的目的,農民保險從民國74開始試辦,剛開始給付業務只有生育給付、醫療給付、喪葬津貼,等到民國7871日正式立法後,增加殘廢給付項目。 

案例
A:老陳是一名耕作的農民,加入農保已經有10年的時間,某日在收割稻田時,不小心被割稻機割傷,因未妥善照護導致傷口感染,醫生說右邊的腳趾頭要截肢,以老陳的情況,他符合殘廢給付的申請條件嗎? 
Q:大部分的民眾都以為只有勞工身份的朋友才享有殘廢給付的權利,其實具農保身份的農民也可以請領殘廢給付,其中殘廢給付認定的項目與等級跟勞保相同,只是所領到的給付金額不同,所以老陳只要符合申請條件,就可以提出殘廢給付申請,申請手續跟勞保殘廢給付相同。 
職災勞工補助→ 參加勞保及未參加勞保者都享有

民國91428職災勞工保護法施行以後,就算沒有投保勞保的勞工朋友,萬一不幸發生職災意外時,也同樣可依該法也享有職災各項補助及生活津貼。 

案例
6 
A:吳大光是一名到處打零工的工人,有一天在進行工程時不幸被重物壓斷大腿致膝關節下截肢,因為吳大光沒有固定僱主,所以並沒有加入勞保,此時吳大光的家人正擔心未來生活該怎麼辦,他符合職災勞工各項補助的申請資格嗎? 
Q:職災勞工保護法施行後,即使吳大光沒有加入勞保經治療終止後,另如經醫師診斷或專業人員評估必須使用輔助器具者亦可提出申請器具補助。如僱主未給予職災殘廢補償時,可申請殘廢補助並可申請按月發給之身體障害生活津貼。 
此外,依照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26條第2項規定:「被保險人因遭遇傷害或罹患疾病在請假期間者,不得退保。」因此,建議被保險人因遭遇傷害或罹患疾病,在請假期間,請不要退保或要求投保單位不要將之退保,以免影響權益。

 

資料來源:http://www.bli.gov.tw/publish.asp?a=0011664&issue=001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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