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剛上班時,聽到一個令人震驚的消息;我公司的工廠昨天遭小偷了。初步估計損失大約560萬元,但也可能不止。小偷把一些關於有銅製的成品、半成品、零件,及一些工具,電腦主機也全部帶走,頓時全工廠亂成一團。老闆雖然很心痛但也沒辦法,只好先去警局備案,然後清典被偷的清單,以及有些零件要給廠商發包的電話。因為這些被偷了,最怕的是到時商品的交期,及後期因無法如期交貨所損失的商譽。 
    最氣的是去警局備案,因為要錄口供寫筆錄,於是我工廠的同事就去了。警員問說大約損失多少,我同事回答大概80幾萬,結果警員居然說要我們找清單,只願登錄45萬元,我們在公司的會計同事說這樣根本不夠報我們損失的金額,當下我們可報損失的金額又少了。 
    現在老闆可就急著找保全,及加強廠區的安全。好怕這小偷又會趁這週六日又來,畢竟已經得手而且也知道東西都放哪兒了。不過最慶幸的是那台100多萬的大機台沒被偷走,否則連要再生產都沒機器就更慘了。現只好再把要趕的貨趕快加班做出來,其實之前就聽說他們已經連續加快1個月了說,真的滿慘的。 
    聽我同事說,他男友的公司(公司、住家一起)被偷,結果在他男友及男友的媽媽床上都放一把菜刀,警告意味很重,現在的小偷真的很囂張。還又聽說現在小偷真的很神通廣大,應該說是有作功課吧,聽說他男友附近有家店,老闆才出去10多分就遭小偷,不過幸好有裝保全,保全及時到現場,才免於被偷。 
    以前常聽老人家說,『賊仔狀元才』。說的是作賊的腦筋都很好,但是就是不用在正途,若是用在正途,在古時可能就是狀元了。我倒覺得是這些人太好高務遠了,利用這些小聰明,想不用付出勞力就獲得。 
    如果說我們的刑罰像新加坡一樣更嚴格的規定,或許宵小犯罪就會變少。但是現在又說要加強人權,結果反兒刑責更鬆了。對於這些犯罪的人來說根本是多餘的,尤其是殺人犯、強姦犯..等,根本與禽獸有啥兩樣,毫無人性可言,不需要給他們人權。相對的,那些受害者來說,所遭受的是多大的傷害,可能好幾年甚至是一輩子的創傷。所以對於訂這些法律的人,不要只想沽名釣譽,應該要站在受害者的立場來設想,而不是給那些禽獸不如的人給予不該給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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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zanne50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